您当前所在位置: 首页 > 服务指南 > 劳资社保 > 正文

离退休管理服务指南

2020-04-26  文章来源:


一、政策依据

1.济南大学关于调整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的通知》(济大校字〔2013〕93号

 5.3.2ZCYJ1-济大校字〔2013〕93号 济南大学关于调整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的通知.pdf

2.关于调整离退休(退职)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济大校字〔2014〕188号

 5.3.2ZCYJ2-济大校字〔2014〕188号 关于调整离退休(退职)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.pdf

二、办事基本信息

办理校内教职工离退休工作事项。

责任科室:

劳资科

办理地点:

行政楼702

联系电话:

0531-82767191

邮  箱:

lzshebao@ujn.edu.cn

三、办事流程

(一)退休手续办理流程

1.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所在单位接到人事处发的退休通知后,单位领导应及时与本人谈话,并做好工作交接。

2.由个人按照《退休通知》单上需要签字相关部门,逐个签字或盖章后,按退休通知单的时间要求及时送人力资源处劳资科。

3.送回《退休通知》单后办理退休证(个人需携带近期2寸免冠照片)。

(二)高级专家延迟退休办理流程

1.凡要延迟退休的高级专家本人,在到达退休年龄前三个月提出申请,经部门批准同意后,送交人力资源处劳资科。

2.人力资源处报学校,经过校长办公会议审议。

3.经校长办公会同意后,专家本人填写《延迟退休审批表》(人力资源处常用下载栏下载表格),提交延迟退休相关材料,送人力资源处劳资科。

4.由人力资源处报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,通过后告知部门及本人延长的退休期限。



版权所有:济南大学人事处     技术支持:信息管理处 

济南大学人事处微信公众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