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政策依据
1.《济南大学关于调整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的通知》(济大校字〔2013〕93号)
5.3.2ZCYJ1-济大校字〔2013〕93号 济南大学关于调整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的通知.pdf
2.《关于调整离退休(退职)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济大校字〔2014〕188号)
5.3.2ZCYJ2-济大校字〔2014〕188号 关于调整离退休(退职)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.pdf
二、办事基本信息
办理校内教职工离退休工作事项。
责任科室: |
劳资科 |
办理地点: |
行政楼702 |
联系电话: |
0531-82767191 |
邮 箱: |
lzshebao@ujn.edu.cn |
三、办事流程
(一)退休手续办理流程
1.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所在单位接到人事处发的退休通知后,单位领导应及时与本人谈话,并做好工作交接。
2.由个人按照《退休通知》单上需要签字相关部门,逐个签字或盖章后,按退休通知单的时间要求及时送人力资源处劳资科。
3.送回《退休通知》单后办理退休证(个人需携带近期2寸免冠照片)。
(二)高级专家延迟退休办理流程
1.凡要延迟退休的高级专家本人,在到达退休年龄前三个月提出申请,经部门批准同意后,送交人力资源处劳资科。
2.人力资源处报学校,经过校长办公会议审议。
3.经校长办公会同意后,专家本人填写《延迟退休审批表》(人力资源处常用下载栏下载表格),提交延迟退休相关材料,送人力资源处劳资科。
4.由人力资源处报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,通过后告知部门及本人延长的退休期限。